歷任場長

第1任 靳場長汝民先生(民國41年12月—44年9月)

       靳場長遼寧省蓋平縣人,民國前3年生,中央軍校第6期畢業。 任內延攬人才,籌措經費,購置機具,籌備設立農場。擬訂場員安置計畫,開荊闢棘,興建場部房舍,並設場部於彰化縣溪州鄉之下水埔。 先期以「合耕合營」之屯田方式從事荒地開發,並依規劃修築水利溝渠,開闢場部連外道路及規劃場員農地開墾等工作。 完成退除役官兵初期安置作業,建立本場組織架構及典章制度。

第2任 劉場長繼向先生

第2任 劉場長繼向先生(民國44年10月—46年1月)

       劉場長江西省永新縣人,民國前3年生,中央軍校第5期畢業。 任內配合臺灣省合作事業處規劃,擴建農場辦公房舍、職員、場員宿舍,開鑿水井,開闢荒地為水田,修建道路、溝渠,整理丘形地。 聘請農業專家來場指導職員、場員農事經營及農務之技能,提升生產效果。引進優良水稻及蔬果 等品種,並從事水稻秧苗、蔬果改良之培育。

第3任 楊場長政民先生

第3任 楊場長政民先生(民國46年1月—54年10月)

       楊場長廣東省平遠縣人,民國前4年生,中央軍校第4期畢業。 46年5月1日為使場員達到立業成家之目標,農場經營由「合耕合營」改制為「分耕合營」,生產、 收益之成果均歸場員共同享受。47年9月27日為貫徹 政府戰士授田政策,辦理授田。50年起推動農業機械化,辦理三對等農業機械購置方案,以減輕場員體力負荷,並提升耕作效率。 全場規劃編為漢寶、名間、二林、下水埔等4個 輔導區。 增闢水利溝渠及擋水壩、建造漢寶一、二號水井、增建各農莊公共曬穀場、辦理輔導區之土地改良共50公頃。

第4任 張場長華民先生

第4任 張場長華民先生 (民國54年10月—62年3月)

       張場長江蘇省宜興縣人,民國7年生,江蘇學院農藝系畢業。曾任本會所屬鹿野、桃園等大同合作農場場長。完成彰化漢寶區海潮堤72,165公尺及 水閘門四座。 56年3月辦理合併會屬彰化堆肥場,並發動場員以義務勞動方式完成修復名間區擋水壩一座。58年完成漢寶、二林等地4.1公頃之土地改良,並改編各工作小組為「農莊」。 58年完成接管原苗栗農場所屬臺中縣市之8個農莊,並增編為臺中輔導區。 61年向農業復興發展委員會爭取補助經費,63年成立漢寶、二林養豬專業區,並將參加農會之肉豬共同運銷,以增加場員收入,改善場員生活。

第5任 黎場長玉琢先生 (民國62年3月—65年6月)

       黎場長四川省達縣人,民國10年生,陸軍官校17期畢業。 62年4月21日修訂農場組織規程,設榮光、漢寶、南投、二林、臺中等5個輔導區,23個農莊。 62年至65年間擴大輔助場員購置耕耘機、動力脫穀機、碾米機等農業機械,以推動農業機械化,增加 生產力。 64年組織場員成立「病蟲害共同防治隊」,並由技術人員負責指導用藥,全面防治病蟲害、節省農藥成本,並提高防治效果。 64年設置水稻育苗中心,自行培育優良禾苗,節省成本,適時完成插秧工作,並完成漢寶區造林復舊工作,共培育樹苗12萬株。

第6任 鄭場長立軍先生

第6任 鄭場長立軍先生 (民國65年7月—69年6月)

       鄭場長四川省營山縣人,民國8年生,陸軍官校第16期畢業。 任內為提升場員耕作技術及經營理念,66年起逐年辦理場員農事教育講習,並邀請臺中農業改良場、中興大學、彰化種畜繁殖場等單位講師到場技術指導。 67年間定期邀請臺灣省水產試驗所及鹿港分所專家來場講解養殖技術及管理,並於漢寶輔導區開闢草蝦、 斑節蝦養殖區,每公頃年收入均在數十萬元左右,使場員生活大為改善。 辦理榮民經濟互助及儲金保險,因疾病、災害、死亡而受益場員計21 人,並向地方機關爭取災害救助補助費每戶3,000元,完成興建場員房舍20戶,對貧困場員助益良多。建立場員托兒所,增設遊樂設備,收容場員子女76名,自謀生活官兵子女5人。

第7任 楊場長玉芳先生

第7任 楊場長玉芳先生(民國69年6月—71年9月)

       楊場長山東省滋陽縣人,民國9年生,陸軍官校第17期畢業。 69年為促使農業多角化經營,改變主作物之生產觀念,增加夏季蔬菜甘藍菜之栽培生產。 向農業復興發展委員會及彰化縣政府申請補助造林經費,於漢寶輔導區施作造林。 為增加土壤有機質,洽請溪湖糖廠贈配濾泥150公噸,並配合世糧方案共栽植綠肥50公頃。 發展農業機械化設置,實施機耕一貫作業。

第8任 張場長先耘先生

第8任 張場長先耘先生(民國71年9月—79年1月)

       張場長安徽省舒城縣人,民國13年生,陸軍官校第18期畢業。 72年向農業復興發展委員會爭取補助並遴選獸醫技術人員2名,完成健全豬隻醫療設備及技術指導,成立 「漢寶養豬專業區」共輔導養豬場員70戶。 安置場員292人,辦理場員配耕農地,放領191人, 並由場部築堤20公頃,以利場員土地及公有土地能達守望相助之互惠管理。 輔導場員購置三對等農業機械47台,並協助場員第二代就讀農專及鼓勵其創業,派農場技術人員及場員參加外單位專業訓練,共計101人次。 擴增多角化經營,輔導漢寶區飼養文蛤、臺灣硯,二林輔導區改種毛豆。

第9任 柴場長廷俊先生

第9任 柴場長廷俊先生 (民國79年2月—86年1月)

       柴場長河南省禹縣人,民國20年生,陸軍官校第24期畢業。 任內配合臺灣省水利局完成榮光區水利灌溉溝渠工程,對當地農村的農產收益助益良多。 完成興建農場直營養豬場。擴大辦理合作經營事業,與台糖公司月眉糖廠及漢寶社區合作農場合營。 推廣引進栽培種植高經濟價值之新品種,熱帶水果及花卉如水蜜桃、姬百合花等,以提高場員收入。

第10任 劉場長元周先生

第10任 劉場長元周先生 (民國86年1月—86年3月)

        劉場長山東省招遠縣人,民國31年生,陸軍官校第35期畢業。 任期2個月又25天。

第11任 余場長祿慶先生(民國86年4月—87年6月)

       余場長南京市人,民國26年生,海軍官校第49期畢業。 任內正值全省爆發口蹄疫,督導所屬防範得宜,避免豬隻被感染撲殺。邀請專家來場指導,全力改善養豬環境並更新豬舍通風設備及豬糞處理系統,引進新品種豬隻,提高肉豬生產力及抗病力。 整修美化場區環境,改善鄰近社區衛生系統,並擴建辦公室、宿舍、餐廳,使老舊場部煥然一新。 聘請農畜專家指導場員飼養雞隻,增加場員收入。 改善熱帶水果、花卉之施肥及套袋方式,使量產增加、品質提高,並更新農產品銷售之包裝方法,增加銷貨量,使場員收入增加。

第12任 趙場長國相先生

第12任 趙場長國相先生(民國87年7月—90年7月)

       趙場長山東省濟南市人,民國26年生,陸軍官校第31期畢業。 任內完成並結束農地放領業務,87年起陸續將場員的輔導、照顧業務移交給各地榮民服務處接續辦理。 87年7月14日奉令接收裁併的新竹農場,並改為彰化農場新竹分場。 88年7月1日起接管會屬魚殖管理處資產。 90年1月1日奉令轉型為自給自足單位。

第13任 傅場長忠毅先生

第13任 傅場長忠毅先生 (民國90年8月—99年1月)

       傅場長浙江省金華縣人,民國33年生,空軍官校48期畢業。 90年間全面清理經管之國有土地,循程序變更為非公用財產或撥交需用地機關管理者共計1,001筆,至98年12月底止經管國有土地為663筆;將可利用之土地辦理委託經營,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增加農場收益。 積極推展委營事業,至98年底共增加13案,有效提升農場自給自足率。 93年間引進民間資源,規劃投資開發經管座落於淡水鎮望高樓段土地;94年7月獲行政院頒發「委託經營臺北縣淡水鎮望高樓段 762、763及758地號等土地」BTO案績效卓著獎牌一面。

第14任 劉場長遠忠先生

第14任 劉場長遠忠先生 (民國99年1月—99年7月)

       劉場長臺灣省高雄縣人,民國44年生,空軍官校第58期畢業。 任內督導農場土地全面巡查及檢討,將零星閒置土地辦理委託經營,計完成新案1案、副約2案,土地利用率達96%。 將不需公用之土地循程序提出申請變更為非公用財產計有5筆、面積1.795849公頃;另奉准撥交地方政府接管者有3筆土地、面積0.578831公頃。 貫徹執行農場年度業務計畫,積極覓商,並於計劃委營之土地作招商說明,負責盡職,成效良好。

第15任 陳場長皇綿先生

第15任 陳場長皇綿先生 (民國99年7月—103年7月)

       陳場長民國44年生,海南特區崖縣人,陸軍官校67年班(正47期)畢業。 任內積極任事,檢討經管之國有閒置土地申請變更為非公用財產,共計135筆、面積達11.96公頃,有效降低農場管理人力成本。 102年11月配合行政院組織再造政策,順利完成彰化、嘉義、屏東三農場整併相關事宜。為推行嘉義分場ROT促參案並撙節經費,於103年5月間完成簽定「嘉義分場促參案招商作業」委託服務契約。 農場經管土地筆數龐大而位置分散,仍積極強化管理應用,101年度執行「強化國有財產管理及運用效益方案」,榮獲中央機關乙組第一名。

第16任 張場長健群先生

第16任 張場長健群先生 (民國103年7月—104年7月)

       張場長民國49年生,安徽省東流縣人,陸軍官校73年班畢業。 任內積極覓商辦理委託經營,避免國有土地閒置, 帶領土地委營業管承參拜訪委營戶,瞭解委營狀況,解決委營戶相關問題,並執行土地查察,防範占耕、占建等違法情事發生。103、104年執行督導辦理農場列管被占用土地排除占用,成效良好,均達成處理目標。 積極辦理嘉義分場促參案,為農場創造盈收。加強高雄場區觀光行銷活動,增加曝光吸引遊客,同時擬定農場中長期發展計畫,積極辦理高雄場區轉型作業,改善高雄場區經營狀況。

第17任 林場長裕益先生

第17任 林場長裕益先生 (民國104年7月—107年12月)

       林場長民國52年生,臺灣省彰化縣人,國立中興大學水土保持工學博士,77年國家考試高考及格,79年預備軍官38期陸軍少尉退伍。 林場長到任後即全面清查盤點閒置土地,予以招標經營活化,106年底全場土地利用率達99.85%,農場土地委營收入每年增加300萬元以上,激勵全場團隊凝聚力及工作士氣。 嘉義場區促進民間參與投資案,也克服各項困難, 於106年10月完成招商及簽約,提供榮民(眷)就業機會,並帶動相關產業發展,促進地方繁榮。 林場長為響應國家綠能政策,創造農場業外收益,首創引進太陽光電產業,包括水面型、地面型及屋頂型太陽光電設備,陸續於新竹、彰化及屏東場區完成招商簽約標案達11件以上,估計可為農場再增加營收每年350萬元以上。

第18任 張場長明洵先生

第18任 張場長明洵先生 (民國108年1月—111年1月)

        張場長民國45年生,合江省虎林縣人,國立臺灣大學森林系研究所碩士,69年國家考試高考及格,86年簡任升官等考試及格,70-72年預備軍官31期陸軍少尉人事官。 張場長任職3年期間,積極活化國有財產,推動嘉義分場觀光休閒促參案,順利完成前廠商退場協議,免除履約官司爭訟,使嘉義分場得持續辦理招商作業;排除民眾占建房舍,秉持排除違建能緩不能停原則,辦理屏東長治鄉集村占建房舍拆除案,圓滿排除占建,收回被占用土地,適時維護農場權益;開發農場農特產品,結合優質委營戶生產之特色產品,開發出彰化農場榮光豬肉鬆、豬肉乾、芒果乾等品項,增加農場收入來源豐富度;拓展高雄農場經營面向,結合當地特色農產品及滇緬文化,由員工自產滇緬薑黃粽、醃白玉蘿蔔、滇緬風味香腸及臘肉等,並持續精進餐廳菜餚,109年參加「東高慢食旅」美食店家評選,獲選為「老味店家」;土地委託經營價金最大化,委營收入由107年4,735萬元至110年增為6,162萬元。張場長以事業經營管理策略,將農場擁有資源發揮極致,使彰化農場於108、109年度皆獲評定為農林機構考核評鑑綜合評比為績優單位第一名,經營管理績效卓著。 

劉場長雅魁先生

第19任 劉場長雅魁先生 (民國111年4月—112年9月)

      劉場長民國54年生,臺灣省高雄縣人,國防大學資源管理研究所87年班、戰略92年班,110年國軍少將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在軍中歷練連、營長、庫長、指揮官等重要主官資歷。劉場長任內,推動高雄農場委託民間企業經營,引進民間經驗及活力,順利於112年起委由民間企業經營,並增加國庫收入;利用屏東分場閒置房舍創立「農特產品展售中心」,嚴選高品質農特產品讓民眾吃的安心,提供民眾更多元的消費選擇;盤點農場閒置土地,積極引進民間企業以創造農場最大利益;推動屏東地區畜牧場結合綠能設施,以呼應當今政府政策並為農場增加收入;積極整合相關單位辦理嘉義分場單身榮民公墓安置作業,讓先輩有更好的安身之處。

購物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