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工作回顧

民國58年本場提供場員安置之宿舍
民國62年農場推場農業機械化作業
民國74年本場開闢之養鰻池,鰻魚進食之情形
民國74年本場直營養豬場,飼養豬隻情形

場員安置

本場於民國41年成立,初期員工編制43人,安置場員468人,從事農墾工作,暫採屯田方式,俾能逐次達到兵農合一之目標。

本場自41年至91年,為因應社會環境之變遷而轉型為自給自足單位,此期間彰化場區及新竹分場(前新竹農場)共安置輔導榮民(眷)人數達19,662人,嘉義分場(前嘉義農場)累計安置榮民(眷)2,651人,屏東分場(前屏東農場)共安置場員總數為503戶,眷屬1,514人。不但促進了臺灣的農業發展及經濟繁榮,更促使社會在安定中不斷的進步。

47年9月27日本場奉令辦理戰士授田,計漢寶區授田土地283筆,面積232.3851公頃。下水埔授田土地379筆,面積124.7775公頃。共授予場員陳邦英等397員,平均每人授水旱田0.5934公頃,俗云「有恆產者有恆心」自授田後場員心理更趨安定,立業成家之心亦日臻堅定。48年本場又成立二林輔導區,增加安置場員73人。

為擴大安置榮民,50年於名間、漢寶擴編5個小組,安置場員100人,全場共劃編為漢寶、名間、二林、下水埔等4個輔導區,38個小組,安置場員 531人。 62年4月21日,因增加榮民安置就業,編制職員增為33人,並新增臺中輔導區,全場共計5個輔導區,23個農莊,編制場員753人,當時實有場員443人,其中有眷者215戶。

民國47年安置之場員自建草屋宿舍情形
民國58年本場提供場員安置之宿舍

場員輔導照顧

本場在農業輔導工作上為使場員能習得農業之各項技能,自民國42年起每年均舉辦農事教育講習1至2次,由各農莊選派1至2名優秀場員參加授課,並邀請臺中農業改良場、中興大學、彰化種畜繁殖場、彰化縣政府等單位派遣講師來場講解並指導農作技能,場部並定期向學術、研究機構索取農、漁、牧等報導刊物計15種供技術人員研讀,並從事指導。

74年起每年5月2日配合養殖生產季節舉辦文蛤、大正蝦等之飼養技術觀摩講習,使場員能逐漸提升耕作技術及農事管理農業經營等理念,並選種經濟價值較佳之農作物,藉以改善場員生活水準。

為使場員能達到成家立業之目標,本場於46年將「合耕合營」制改為「分耕合營」,並於47年配合戰士授田辦法,授予場員水旱田,使場員更安於農墾工作;62年起為增加場員收入,改善場員生活,農場推動農業機械化並協助各場員以最優惠之三合一方式購置農業機械;64年輔導並組織場員成立「病蟲害共同防治隊」,同年又成立「水稻育苗中心」。

66年為使場員白天能安心從事農業工作,農場於下水埔處成立托兒所以照顧及培育場員子女,農場並鼓勵及協助場員第二代就讀農專及相關科系。由於農場成立時即訂有「生活急難救助辦法」及「儲蓄保險」,場員都能安心生活、安定工作,農場並於每年向地方政府申請經費,補助因疾病、災害而死亡之場員,使用經費達182,000元,受益場員32人。

為救助因疾病、災害而死亡之場員,本場於68年向地方機關爭取災害救助補助費,共完成興建場員房舍20戶。

72年本場向農業復興發展委員會爭取補助並遴選獸醫技術人員參加研習,以健全豬隻醫療設備及技術指導,同年成立本場「漢寶養豬專業區」。

為擴增多角化經營,於民國74年輔導漢寶區飼養文蛤87.5公頃,臺灣硯2.4公頃,二林輔導區改種毛豆9.7 公頃,並鼓勵場員子女種植花卉3公頃,協助臺中區場員生產牛乳並與臺中縣外埔鄉農會辦理契約銷售。

為改善場員之生產經營,76年起引進民間農產及供銷技術,擴大辦理農產品之合作經營產銷作業, 並與臺糖公司月眉糖廠簽約,合作種植甘蔗4.5公頃,按契約辦理分益每年收益5到10萬餘元,同年與漢寶社區農場簽約,合作繁殖文蛤苗7.7 公頃,79年共收入20萬餘元,至82 年增益到230萬元。 60年起至85年間,擴大推動農業機械化,協助場員以三對等方式(由本場、農業復興發展委員會、場員三對等出資)購置農業機械, 對本場農業發展助益甚大。

本場場部及各分場目前配合資源整合,支援榮服處,訪視獨居榮民,每月將訪視記錄回報備查。

民國61年本場技術人員對場員做農務講解
民國62年農場推場農業機械化作業

農畜牧及魚蝦蛤養殖發展

       本場從事農畜牧及魚蝦養殖,緣起於民國61年間因強烈颱風造成漢寶輔導區農田嚴重海水倒灌浸漬,使得農作物歉收,經向農業復興發展委員會爭取經費,於63年成立漢寶及二林養豬專業區,64年由於養豬收益好,並於74年在漢寶地區設立養牛場飼養肉牛,場員生活大獲改善。

       74年本場將漢寶地區因受海水倒灌而破壞浸蝕之農田改闢為魚蝦養殖池,飼養草蝦、斑節蝦、鰻魚等,平均每公頃收入達數十萬元,場員生活更加改善。由於臺灣工業起步,部份魚池受工業廢水污染,嚴重影響到本場魚蝦之養殖,本場於68年停止養殖魚蝦並嘗試改養殖文蛤至今。

       本場為推動多角化經營,69年起於彰化溪州榮光區增加夏季蔬果之生產及牛、豬、羊、雞隻之飼養,在南投及二林輔導區改種經濟價值高之柑橘、毛豆等作物,漢寶區則增加文蛤及臺灣蜆之養殖,並鼓勵場員子女種植花卉。為提高農畜之收益,於74年協助場員生產牛乳,並與臺中縣外埔鄉農會辦理契約產銷,使場員生產的牛乳能順利的配送到市場銷售。

        74年配合政府養豬專案農場興建大型養豬場,運用政府完善的共同運銷制度,本場直營作業,提升農場生產能力。

        79年臺中區中一莊保留地與臺糖月眉糖廠簽訂契約,合作經營種植原料甘蔗,87年因臺糖政策終止合作。

        81年配合農業發展試種耐熱性水蜜桃,運用管理與技術獲得良好成長。惟保存不易,未擴大種植。引進民間農產及供銷技術,擴大辦理農產品之合作經營產銷作業,並與臺糖公司月眉糖廠簽約,合作種植甘蔗4.5公頃,按契約辦理分益每年收益5到10萬餘元,同年與漢寶社區農場簽約,合作繁殖文蛤苗7.7公頃,79年共收入20萬餘元,至82年增益到230萬元。

        60年起至85年間,擴大推動農業機械化,協助場員以三對等方式(由本場、農業復興發展委員會、場員三對等出資)購置農業機械,對本場農業發展助益甚大。    

民國74年本場開闢之養鰻池,鰻魚進食之情形
民國74年場員將鰻魚分級分池的轉池作業情形
民國74年本場飼養之七星鱸魚為高品質淡水魚類
民國74年於漢寶區設立養牛場飼養肉牛情形

直營及委託經營生產

        本場除輔導場員以農漁牧綜合經營方式生產以增加收入外,場部為供應場員飼養之肉豬並提供當地市場之需求,於民國74年完成興建本場的直營養豬場,共飼養豬隻5,575頭。本場直營養豬採取一貫作業,飼養種豬、繁殖肉豬至出售,歷年來與二水鄉農會建立良好運銷業務,生產之肉豬均委託該會運銷至肉品市場拍賣,從74年至86年間養豬收益共盈餘1,153萬7,380元,使農場及國庫收入增加。

        由於86年起本場隨農地放領業務的結束,場員均由各地榮民服務處安置照顧,本場經營型態由輔導安置場員改為與民間企業間之合作及委託經營,並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農場辦理委託經營管理作業規定辦理農作、水產養殖、畜牧養殖、農產加工銷售、觀光休閒等五類經營項目。

民國74年本場直營養豬場,飼養豬隻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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