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標的位置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85號3樓 (三元段2096建號)1筆建物屋頂,委託經營面積0.122663公頃,本筆建物坐落於桃園市桃園區三元段407至414及454地號等9筆土地,建物現況為全國食材廣場有限公司(下稱全國公司)管理,投標廠商現場勘查前,請洽詢全國公司櫃台,或葉副總經理(電話:03-3339985)聯繫勘查時間,以瞭解委託經營標的之現況。
二、投標設備設置容量:本標單上之投標設備設置容量下限容量不低於基本設備設置容量123峰瓩(kWp),投標設備設置容量上限容量不超過308峰瓩(kWp)。低於下限容量或超過上限容量者,視為無效標單。
三、本案押標金新臺幣13萬元。
四、本案係委託經營案,經營權利金即為回饋金計算所得金額。回饋金=售電收入(元)×回饋金百分比(%)。本委託經營案投標回饋金百分比(%)不得低於15%。
五、本案已由本場向台灣電力公司保留饋線容量300峰瓩(kWp)供使用,如得標廠商規劃設置超過該容量時,應自行向台電公司申請饋線容量。得標廠商於契約成立之次日起算至365日曆天內,應完成投標設備設置容量。
六、本委託經營期間以20年為限,契約屆滿時,委託經營關係即行終止,委營廠商於委託經營期間內均按時繳交經營權利金、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規格符合第十條規定、未受有當地政府開立違規營業處分及環保罰緩或無其他重大違反契約事由,且有意展延至與台電公司躉售計價契約期間屆期日,並加計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模組回收費用收支保管及運用作業要點辦理廢太陽光電板回收、清除及處理相關工作之期程者,至遲應於契約屆滿前三個月內,向本場提出展延申請書;逾期未申請者,視為無意展延,契約屆滿委託經營關係即行終止。
七、廠商投標資格:依法登記有案之公司且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75萬元以上,且營業項目登記需有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D101060)至少包含一項。單一投標廠商擁有正式躉售再生能源電能予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國外持有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實績累積需達2,000峰瓩(kWp)以上。
八、領標、開標地點:彰化農場新竹場部(地址:新竹縣新豐鄉青埔村6鄰80號)
九、本委託經營案之紙本招標文件工本費為每份100元整。如係專人領標,請於上班時間(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國定假日或因颱風等因素而公告政府機關停止上班日均不辦領標)至本場接洽;如以郵遞領標,須附郵政匯票(受款人:彰化農場401專戶)及足額回郵郵票(70元以上)購買或請領,並註明收件人、地址、電話及領標之購案名稱:函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農場桃園市大有路休閒觀光產業展售中心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委託經營案」(請領標人從寬加計往返郵遞時間,若有延誤本場概不負責)。
十、投標文件截止期限:114年11月10日下午17時前。
十一、開標時間地點:114年11月11日上午10時,在本場新竹場部會議室公開舉行。
十二、餘如投標須知及契約內容。
十三、聯絡電話:(03)5688246#68 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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