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首頁 » 業務簡介 » 土地管理
彰化農場成立於民國41年,管轄土地主要分布於彰化及南投縣。民國87年政府組織精簡,新竹農場併入彰化農場,使彰化農場土地管轄範圍擴大至雲林縣麥寮鄉以北至基隆市等各縣市。 魚殖管理處主要任務係從事養殖漁業,主要土地分佈於彰化及桃園地區,於民國88年結束經營裁撤後,由彰化農場接管該處之資產。 政府持續辦理組織精簡作業,民國102年11月1日嘉義農場及屏東農場資產及業務均整併入彰化農場,使彰化農場為唯一位於臺灣西半部之輔導會所屬農場,經管土地範圍亦遍佈臺灣西半部14縣市41鄉鎮市區,北起新北市淡水區、南至屏東縣恆春鎮,經管土地面積約1,250公頃。 隨著組織精簡,人力亦隨之精簡,目前預算員額僅20人,要管理分散於臺灣西半部各縣市之土地實屬不易,為提升土地管理成效,除將適合農作生產之土地委予民眾經營外,亦加入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國土利用監測整合作業」運用遙測衛星影像偵測土地變異情形。 衛星遙測影像具有資料獲取週期短、可迅速掌握地表改變狀況、影像資料涵蓋範圍廣及成本低等特性,廣泛應用於環境監測與地形地貌資訊蒐集,而我國自主擁有福爾摩沙系列之高解析度衛星,對於影像涵蓋及監測應用特別具優勢。 國土利用監測,是利用遙感探測技術獲取高解析度衛星影像,透過影像分析技術比對不同時期的衛星影像,找出地表有變化且疑似違規使用的點位,如新增建物、盜採砂石、傾倒廢棄物、非法開發等,即能有效派遣查報人員進行現地查報作業並追蹤後續處理情形,以確實掌握土地變化,並能有效減輕農場人力管理負擔。